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

法國長期居留探親簽證 VISA DE LONG SEJOUR


以下資料是法國在台協會網站轉過來的。
我辦理的正是第四類。

長期簽證-居留證
2009年4月27日頒佈之2009-477號條例,有關期限3個月以上簽證的最新規定,自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自即日起,以下類型簽證,將由法國在台協會直接核發,充當正式居留憑證 (VLS-TS )。
1. 法國人的外籍配偶,赴法定居 ( 通常一年效期)
2. 學生 ( 就學 期限 91 天 到 12 個 月 )
3. 受僱者 和 臨時合約性質工作者 ( 合約效期91 天 到 12 個 月 )
4. 外籍探親訪問者( 申請停留91 天 到 12 個 月 )
VLS-TS 簽證, 將享有以下權利 :
在申根境内,DOM 法國海外省區,以及 St Pierre et Miquelon 自由進出,( 並不包括法國管轄之其它屬地 )
不需再辦 “居留證”, 簽證有效期限之内, 均准予居留。

大致分享一下我的經過。

因為我們設定以貓王及他的父母為法國法國接待小組,且那時貓王住爸媽家,所以資料都是以爸媽的為主。

法國
接待小組幫忙準備的有:
邀請函: 說明我與貓王的關係以及對方願意成為我居住法國時的宿主。
房地契: 最好還提到現在家裡有幾間房、幾人住,審核時官方要確定你到法國後不是睡客廳。
薪資證明: 薪水單,稅單
護照影本
Family Book (Livret de famille)
水電單據

台灣一人團隊:
動機信: 我文情並茂的敘述這是一段認真的愛情,請發給我簽證讓我為愛走天涯,並據實以報本人法語程度是零但保證會發奮學習,以及英文底子好,至少有西方語言&文化知識的基礎 (我的信是英文寫的)
存款證明: 一個月至少要有1,600歐的樣子x12
社會保險: 我買Tokio Marine 一年期的保險
工作證明: 我附上在職證明,名片
護照影本
身分證影本
申請書
QFII
宣誓書: 宣誓拿此簽證在法國期間不會工作

注意: 送件時間,距離你預訂出發的日期不可大於三個月。(我有因此白跑一趟)

文件備齊,一再檢查送件後,就是耐心等待。
在我送件後第三周(拜四送件,第三周的拜三 )收到電話通知: 鍾小姐妳申請的簽證核准了,跟你確定出發日期後你明天就可以帶著收據來領件了。

核准! 你是說核准嗎? 我的天! 真愛感動天!

就我這次的例子,我只能說,官方要的文件要盡所能地備齊,文件內容要正式且有誠意。動機信我不歌功頌德法國太多,也不太琢磨學習法語(不然就申請學生簽證好了),我很明白的告訴審核官這是為了愛情。一切都是為了愛,我想這已經勝過千言萬語。

法國人是浪漫的。但不是喝香檳美酒餽贈時尚精品的這種浪漫,更多是思想上的。

基本條件過了門檻後,因為愛,所以 Oui!

法蘭西,等等我喔。